•       事实上在中午写日志很不合适,我已经很累了,两眼都睁不开,眼圈在睫毛底下画出两道优美的弧线,浅浅的,是我喜欢的那种颜色.但我还是想写一点东西,哪怕只有一点.

          我想写小说,我想成为一个作家,这个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来得强烈,但是我没有那个能力(至少目前).

          一直很羡慕那些高产作家,他们怎么能想出那么多美好的感人的或者是晦涩的故事.

          其实我总认为,一个思维开阔的人,干什么都很优秀.

          一个优秀的艺术家,他的思维必定是活跃的,能穿越任何时空,如同畅通无阻的时光那样,任意收缩,游刃有余.凭心而论,我的文笔还可以,但是思维却很一般,如果我的小说真的写得出来的话,顶多只是2,3篇.

          但这又如何呢?

          我还是喜欢写,我从没发现原来文字这么有魅力,可以牢牢抓住人的心,像赫本一样美丽而高雅,像梦露一样性感而迷人,像泰勒一样野性而奔放……一种无言的魅力。

          我觉得,写小说真的还是需要灵感,不怕写不出,只怕想不出。

          我的同学也在写小说,但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欣赏。

          最近一上网便开BLOG,喜欢看别人的文字,喜欢慢慢地品位,像喝茶似的一小口一小口,粘粘的,却沁人心脾。我知道,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。至于能走到什么境界,我也不知道,我只知道往前走。

          文章憎命达,魑魅喜人过。

          我不达也不过,属于世界上占比例最大的那一部分。我一直努力往上爬,我喜欢高,喜欢更高,我喜欢站在很高很高的地方俯身看着人群。我不怕孤独,因为我生而在世就已经注定我是孤独的。但是喜高确实我一生都在追求的,我不知道自己能爬得多高,我只知道努力往上爬,接近我崇敬的人的境界,Chopin,达芬奇,莎士比亚,卡夫卡,歌德……

          我一辈子都在运转着我的大脑,像发电站一般,永不停歇,

          小时侯总希望自己是武林高手,拥有一身好武艺,而现在我明白了,我的武艺就是我的文字,很幼稚很单纯的文字。自己的功利并不深厚,无法随心所欲地驾御它,如同一个有着百万家财的富翁,有着一些资本,却不懂得如何经营和利用它。

          总是想方设法地锻炼自己的思维,无奈,猪就是猪,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。

          天才是百份之99的努力+百份之1的天才。

          可是没有那百份之1,就算有百分之99,也是无济于事。其实那百份之1,就是你的深厚资本,至于如何经营它,就看自己的造化。如果没有那百份之一,就算付出再多,你也不如那些充分利用百份之一的人所取得的成绩。

          有些人不懂得发觉他身上百份之一的部分,却苦苦地付出百份之99的努力,那又何苦呢?

          我没有那百份之一,我只有百份之0。5,但众所周知,摩羯座的人都是很固执的,所以我一直监守着自己的文字,一直培养着朝我想要的那种风格靠近,一直写我喜欢写但又不知该怎么写的东西。

          或许,这就是我——

          一个崇尚高境界的人,喜欢追逐虚无但又美好的事物,maybe这是我的宿命。

  • 2007-10-14摆脱 - [生活点滴]

         每天晚上都面对着电脑,在网上找些新奇的事物,或在键盘上乒乒乓乓满足地敲打着,过得仿佛是在石头的另一个世界生活,不理俗事,不搭闲话,就这样活在自己喜欢的空间里,顺着自己的意愿,过得像个自己.

      。[不祥的预感]

      记得以前家里养了一只猫,才几个月,特别爱叫,而且声音特大。我们家住4楼,那时上学到楼下,还能听到它孤独地召唤,仿佛就在脚边。后来它老了,连叫都懒得叫,成天爬在阳台晒太阳,眯着眼睛朦胧地望着周围的脚穿梭着那个固定的空间。

      随着岁月的流逝,猛然间,我突然发现自己快要变成一只猫。晚睡早起,带着越来越显眼的黑眼圈在学校无神地晃荡着,早课基本上很少早到的,就连下午三点多钟的课也随着阳光的脾气而改变着。

      工作更是这样,虽然不愿迟到,但偏偏连老天都想让自己坚持到底,车把坏了,车轴被卡得很深……等到自己赶过去,比赛已经结束了。

      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,自己身上渐渐长了些猫毛,白白的,嫩嫩的,如同春天破土而出的青草,自己的眼睛也越来越圆,听舍友说,有时夜里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敢看我的眼睛,不知为什么,里头凝结着一股无以名状地黑暗,如同墨汁滴进水里很快化开的那种很美但又诡异的形状.

     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,也许我是人类和猫的私生子,直到一定年龄才显现出猫的特性.

      但即便如此,我也要做一只像人一样生活的猫.

      .[忧伤的画]

      我以前学了四个月的素描,家里聚集着一大堆我画的画,后来大扫除的时候,被我爸烧了.

      现在想来,心里非常伤心,异常后悔.

      每个人的成长就如同蛇蜕皮一样,温柔的曲线后面,留下了代表自己过去的标志,那是成长的足迹.而我却把自己的足迹毁了,那一张张的画,是我的心血,是我一路走过来所努力的最好的标签,它已不仅仅只是画,看到那些铅笔划过纸所组成的痕迹,让我想起小时侯的一些事.

      我的几个朋友都去拍艺术照,妈妈叫我也去,爸爸反对,觉得没什么用.

      他实在太现实,不懂得什么叫凝忆.

      .[陌生人]

      星期四,我穿着新衣服,和同学走进不好吃的学二饭堂.

      那天阳光一点都不媚,但是杀伤力却极强,我用伞档也档不住,只好低下头,不经意间却看见一件熟悉的衣服,一颗新开始晃晃悸动起来.我抬起伞,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,迷人的眼睛,乱蓬蓬的,横七竖八不听话的头发.冲他微微一笑,他却从我身边走了过去,仿佛不相识的陌生人.

      那一刻心真的酸酸的.

      想起那六节选修课,和二次在校使馆邂逅,我记得他说的所有的话,记得他温暖的笑容,含蓄,却很豪放.记得他弹琴的样子,和他失意时眼神不经意流露出的无奈,一切的一切,就连写的一篇小说也是有关于他的.当我得知他住在我附近,我不知多么开心,每次我放学回来走在小路上,总是祈祷着能看见他.

      但是他并不像我关注他这么关注我,或许一切都是自己太自恋了.

      夏天过去了,秋天正在以自己的方式开始打点这个坐落在海边的城市……

  • 2007-10-02月浮空锁 - [维之生花]

         头一次这么享受BUS生活,如此舒坦,如此沉醉,宛如在蓝色的酒杯里游走,周围那丝织般顺滑的如水的空气,抚摩着车窗,蓝黑的皮肤贪婪地望着我的眼睛.

         月,浮游在酒的上头,如此清幽,如此光洁,透过酒的醇香撒在我的脸上,在我的细胞上埋下它的种子.

         国庆,我头一次回家.

         非我想家,只是想找个地方跑,哪怕是熟悉不过的家,也想跑.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总会腻的.羡慕那些不会晕车,有钱,周围有一帮喜欢游山玩水的朋友,在这样一个日子里,出去外面见见世界.

         其实,我很享受一个人的生活,如此惬意,如此自由,没人管,没人理.终于明白张爱玲晚年的时候为什么选择隐居,自己过自己的生活,不愿有人打扰.只有懂得享受的生活的人,才懂得享受孤独.

         有人说我孤僻,当时我没反对,因为我总是这么认为自己.现在想想,觉得自己很可笑.

         我很可笑,她很无知.我不孤僻,只是比其他人更懂得享受孤独,更能体会孤独的妙处.

         世界上最寂寞的,莫过于当你置身于人群中,却尤在千里之外;世界上最寂寞的,莫过于当你想跟别人交流的时候,她们却各自干各自的事.

         回到家里,依旧睡觉,看电影,玩电脑,看书……一如既往地腐败下去。

         依旧享受自己一个人的生活。

  • 2007-09-15卖被记 - [生活点滴]

          九月的天气突然下起大雨,这场景如同那关东的扬州炒饭般"咝咝"地令人如此熟悉.

        记得我第一次来这的时候也下雨,但是雨比现在小得多,稠密得多,仿佛一双冰凉的手从你嘴角慢慢地划到你的心脏,却一点都不刺骨.

        我和学长一人拿着一张单子到海华2栋去推销床上用品.

        今年迎新的秩序比我这一届好太多了,宿舍也粉饰一新.一栋是粉红色的,二栋是青色的,三栋是兰色的,仿佛是用魔法把儿童搭的五颜六色的积木放大无数倍似的.走进以前我住过的楼里,却像来到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.我习惯性地往4楼走,要不是学长叫住我,估计我还会像一个新生跑到D401睡觉去.

        9点到的宿舍楼,感觉却很冷清,不像我这一届这么热闹.那时楼下排着长长的队伍,家长们忙上忙下,到处都在搬行李,走廊里塞着一袋又一袋大包,要走过去还得担心别把它们踢坏了.记得那年我到晚了,结果好的床位被人占了,今年是学校安排的,要有一个好床位纯属运气.宿舍的门都关着,一点开的痕迹都没有,门也被刷得仿佛档次高了一节,上面还贴着广告.

        我试探性地敲了敲门,门"呓哇"一声开了,一股爽人的凉意迎面扑来,在早上这不正常的闷气里显得格外舒畅,仿佛来到一个避暑山庄.原来宿舍里也被装了空调.07级真是比我们好太多了,我刚入住的时候,唯一解热的就是头上那"格格"吵得人家发麻的铁皮风扇.

        我问他们要不要床上用品,他们说不要,自己都带过来了.只好作罢.我手头上什么也没有,除了一张单子.我对学长说,你没有实物就凭一张单子谁会要.

        没办法,学校怕学生抢生意,所以禁止学生带被子来卖,我同学被保安抓到,被子被没收,他陪了300元.我可不想没赚到钱就赔.

        我提议我装新生,让他当志愿者陪我上去,这样不就行了.

        可他不愿冒险.

        好不容易有一个家长要看看实货,结果被保安阻拦上不来,这生意就此作罢.

        早上拼了命的起来,把2栋走了个遍,结果一套也没卖出去.原D401的女人们一早卖了5套,运气+实力的问题.她们手上有实货,嘴巴又能说会道,这样的结果是意料之中,唯一想不到的就是她们竟能卖这么多!那个学长也太不敢冒险了!

        在卖的途中,我去D401看了一下,里面已经被收拾得很好了,家长们正互相交流,像当年的我们一样.或许他们走了以后她们会想家,但是会好的,像我这样,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,每天嘻嘻哈哈,没事时候去串门,和其他人抢东西吃,和她们一起看电影,和她们聊天,听听她们的心事,或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与她们分享,淡淡的,却成了心中一个深深的,像心型那样的印记……

  • 2007-09-04班干部 - [生活点滴]

        上学的第二天,班主任突然要选班干部。

       俗话说,新生勤,旧生懒,果然没错。

       记得第一次竞选的时候,很多人上去争着抢职位。有时候大家决定要选这个时,突然半路杀出一匹黑马,然后倒戈,然后结束。

       选班干部是实力+人气,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。

       记得未上大学时,班干部都是老师既定的,很多都是学习成绩特别好。

       小学时候评选三好生,貌似大家公平选举,但是如果选出来的跟老师心目中不符的,就会被刷下去。

       我曾经就有被刷下去的危险。

       原因还是成绩——体育成绩。

       其实我体育还算过得去,只是在那天考试时没发挥好,老师说我简直是在漫步,于是“漫步冠军”这无比荣誉的称号便幸运地落在我头上。

       从此以后,接力便于我无缘了。

       但是这件事并没这么简单,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不喜欢我。

       原来宿舍那群女生很积极,都上去竞选,因为没人想上去,所以没竞争,所以他们上了。

      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的哥哥会当班长。

       其实我有想过去竞选文娱部长,但是缺乏勇气,而且姜美女上去竞选了,不愿意和她竞争。

       大三需要好好学习,也许错过一次就没有再一次。

       她们懂得把握,

       所以她们精彩,爱你们。

      

  •      小时侯喜欢看童话,长大后依然迷恋着那些带有魔幻色彩的童话。它们对我来说就是自由,就是美好,就是短暂的遗忘……

         总能情不自禁融入到气势磅礴的战争,感受到朋友牺牲带来的伤痛,恶势力屠杀时能侵入肌骨的恐怖气氛,甚至于不能自拔,一个晚上都无法入眠。

         如果说,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出现在你面前,你会喜欢他吗?

         我的答案是,不会。我始终相信,只要是人都会有缺点。太完美的人,不是伪君子就是一个疯子。

         有一位老人,他非常崇高,并且十分聪明,十分睿智,十分慈祥,有远见,总能充分挖掘每个人的性格并用适当的方法教育他们。他看上去十分完美。

         说实话,我非常喜欢他,我喜欢他的程度不亚于哈利波特。他就是霍格沃茨的校长——邓不利多。

         完美的人不真实,就好象智慧女神雅典娜只属于神话一样。

         邓不利多的完美,让人觉得遥不可及,仿佛星星上的一场梦。我觉得是罗琳女士的一个小小的遗憾。

         但是,《哈利波特与死圣》却完全推翻了我的看法,连渣的粉末都不剩。

         如果你想不起一个人的缺点,那只能说明你不了解这个人,你对他的认识就如同平面几何上的一个圆。哈利是这样,我也是。

         原来邓不利多年轻的时候也轻狂,他喜欢黑魔法,喜欢追逐名利,反对麻瓜,希望巫师凌驾麻瓜之上,建立一个新的秩序,也追求长生,和伏地魔很像。为此,他忽略自己的家庭,忽略自己的弟弟,忽略那个情绪不稳定急需照顾的妹妹。在一次争吵中,他的妹妹意外死亡,这给他的震撼极大,也成了他心头上挥之不去的一片阴霾。他从厄里斯魔镜中看到了妹妹的影子,却骗哈利他看到有人送他袜子。在高椎克山谷,他喝了有诅咒的药水,看到的幻影,也是在死亡中挣扎的妹妹……他是在真心忏悔。

         为此,他不断反省,认识自己,也就是那个时候,他的人生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于是,就变成了我们熟悉的慈祥,没有等级偏见,漠视名利,自然生亡的可爱老爷爷。

         人孰无过。

         我们年轻,我们傲慢,我们追求我们认为对的,我们做事不顾一切,我们为年轻付出了代价,这都没关系,因为我们年轻。但是我们应该学会反省,学会负责任。

         邓不利多是我们一生的写照。他的不光彩的经历并没有抹黑他的形象,相反,却使他更加高大,更加亲切,仿佛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。如同一张抹黑的白纸,如果色彩运用好的话,依然是一副迷人的风景画。

         我很佩服JK罗琳,她理解人性,懂得人性,可以称得上是一位人性作家。

  •      和他在网上碰面,然后和他大打口水战,不知疲倦。

          最近心情烦躁,在家里总是踩着高跟鞋“乒乒乓乓”从客厅走到阳台,再从阳台走到卧室,手里拿着一大裸面包啃着,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。

          习惯地披着头发,长长的毛发遮着眼睛,背对着人,仿佛身后的一切都是臭屎,看一眼都会污染自己的眼睛。一个不知好歹的男孩跑过来,抬头冲我吐舌头。此人不知从何而来,亦不知是谁家的,有着这个年龄孩子所不应该有的呱躁,经常把别人家里的东西翻得一塌糊涂。我恨恨地瞪着他,两眼泛着红光。他张着载着两排参差不齐牙齿的大嘴笑得更欢。

         “滚!”忍无可忍,我嚷道。

          他又伸了伸舌头,一蹦一跳像跳舞的瘸子似的逃开去。

          现在的我急噪地像一只在野外四处游动的野猫,随时随地可以扑上去咬人,用爪子去扣别人的脸。

          大家都已习惯了,没人敢过来。

          大厅很静,除了一只不懂事的猴子在那里叫。